1、 深圳查验检疫局盐田世界食品查验基地改造项目温湿度监控体系项目将经过国内公开招标方法进行收购。
2、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出入境查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托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约请合格招标人就下列货品和/或效劳提交密封招标。
包号
|
货品称号
|
项目预算
|
交货期
|
--
|
温湿度监控体系收购
|
人民币49.918563万元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商品悉数交货及装置结束,并交付使用
|
备注:多家招标人所投悉数设备为同一品牌同一类型或同一品牌不一样类型的,只能有一个合格的招标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2.5.5)。
|
3、 招标资历要求与证明文件:
(1) 招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历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供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2) 招标人必须供给近三年内(即最少从2012年10月开端起算,招标人建立不足三年的可从建立之日起算)无受贿违法记载,由招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受贿违法档案查询奉告函》。奉告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以后。 (证明文件:检察院出具的《受贿违法档案查询奉告函》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3) 招标人须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截止之日时期)未被中国政府收购网列入严峻违法失期名单。(证明文件:须供给《无严峻违法失期的许诺函》原件加盖招标人公章,格局详见格局16)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